导师工作要求规定

发布时间:2011-06-01浏览次数:2891

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的有关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特制定本要求。

1、导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2、重视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的培养工作规定和学生具体情况,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构建合理的知识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导师对研究生课外经典著作的阅读有明确的要求,并注重学习效果的考查。

4、每学期初列出本学期要求阅读的论著,要求学生写出读书笔记或组织学生互相交流。

5、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指导。导师要认真指导研究生论文题目的选定,对论文开题答辩、预答辩、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与学生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学生修改。

6、定期与学生交流沟通,要求学生汇报近期的学习、科研情况,掌握学生动态。

7、加强实践环节的指导,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比赛和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等有益于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的活动。

8、关心学生的就业工作。

工商管理学院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