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374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 2019-2021 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0〕21 号),现就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根据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范围是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类别。
二、相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经评审遴选后向教育厅提交基地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数量
每学院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1个。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院须报送以下材料:
1.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PDF格式,含签字和公章,不超过10M)。从拔尖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举措。
2.基地工作方案(PDF格式)。阐述本基地的基本情况和拔尖学生培养的工作方案。
3.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20M,如果有多个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各相关学院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U盘)。
(四)申报条件
1.目标“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2.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学院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实施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4.保障“优”,打造英才培养绿色通道。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机制,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能够根据质量信息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能够统筹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三、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时间
请相关学院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31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兴琳,联系电话:28877207。

                                   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