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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管理学院双创导师遴选的通知

供稿人:孙晓莹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207

关于工商管理学院双创导师遴选的通知

一、“双创导师制”基本情况

双创导师制给部分学生配备导师,提供适量师生共用的研究经费、并对学生考核和动态遴选,将双创教育做实、将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做一个实实在在落地的人才培养机制。

总的来说,“双创导师制”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成果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作用,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个性化培养的要求,是工商管理学院科研转化教学的新机制,是双创教育的新机制,是拔尖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是分层分类人才培养的新机制。

二、培养目标

推行“双创导师制”旨在为我院优秀学生提供更为个性化的学习机会,让学生可以早日接触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第一线,学习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的思路和方法。通过2年的导师“带教”学习、以及学生之间的“传帮带”,实现培养具有坚实的伦理品质、突出的创造能力、远大的商业抱负、具有创造性的工商管理人才的目标。

三、遴选办法

1、导师遴选:各专业遴选双创导师,总规模控制在30位左右。导师以院内教学科研骨干老师为主(特别是对本科人才培养具有明确意愿的),也可以聘请适当规模校外具有丰富创新创业实战经验和不俗成就的导师。导师由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在与相关老师沟通协调基础上推荐,学院确认。

请各专业将双创导师名单提交学院。截止日期:2018.06.14

双创导师填写提交《导师信息表》(见附件)。截止日期:2018.06.15  

2、学生限额:学生限额采取“控制规模、动态调整”的原则,每位导师每年指导最多不超过3名。

3、学生选拔:大一(下)和大二(下)所有学生皆可报名,填写报名表。

4、双向选择:公布导师信息,学生自由报名,由导师挑选。

5、遴选时间:选拔放在每年的6月份。

 

四、经费资助

双创教育指导经费,生均1000元,用于导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相关创新创业项目,由导师支配、签字报销。

五、双创研讨课程

双创导师制和“创新研讨课”紧密结合,后者成为培养双创人才、践行导师制的渠道之一。所有导师都必须开设创新研讨课,所有参与导师制的学生都必须选修创新研讨课。另外,鼓励几位导师组成一个创新创业研讨课程团队(由导师自愿组合,不超过三人)。

有关创新研讨课的详细信息,参见《关于启动首批创新研讨课课程申报的通知》(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18-05-16 17:01 )。

六、双创考核

在一年的时间内,学生开展相关创新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大赛等活动,至少达到下述条件之一:(1)获得院级竞赛一等及以上(院级,主持;校级,前二;省级,前三;国家级,前五);(2)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及以上(校级,主持;国际级,前二);(3)新苗项目(主持);(4)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C刊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6)以法人注册公司、或创业公司的合伙人;(7)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器。

每年结束,学生未完成相关双创业绩目标,自动取消资格;达到了业绩标准,原则上继续指导,但由导师确定,是否继续指导该学生。

七、导师激励

1、达到学校规定“学生科技竞赛奖励”条件的,由学校从课时量、高层次教学科研分、教师业绩考核进行奖励。参见《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号)。

2、对参与导师制、并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从教学创新业绩、职业发展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激励。

未尽事宜,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2018/6/13

附件:导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