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学生共有56个名额,学院评议国家励志奖学金兼顾困难等级和获奖情况,获奖学生候选人必须为近两年学院评定的特困生或贫困生,近两学年内获得过学校奖学金。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审核推荐,学院评议小组评议,确定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28008013)。
2017-2018 学年工商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