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学生处的相关通知,现将我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报与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为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
省政府奖学金体育成绩要求为: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评奖学年内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四年级学生评奖学年内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二、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参评为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参评成果获得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推荐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6、在校期间学习刻苦,表现良好,近两个学年内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至奖学金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完成志愿工作时数≥10小时。
6、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当年度获得校综合二等(含)以上奖学金;或在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素质评价基本项排名列全专业前50%,并在参与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具体见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细则。
四、名额和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处统一核算,我院的具体名额与资助标准为:
学院 | 省政府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 |
管理学院 | 52 | 55 |
五、申请和上报
1、学生申请。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上交材料:
1)根据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并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附件3: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7:国家奖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备案表
3)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姓名+证明材料具体名称”命名)
要求:将附件2 3 7与证明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班级+姓名”命名,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4:00之前发到班联邮箱:【gsbl_xlhzzx@163.com】(收到自动回复表示发送成功),详情可咨询何同学:13738612453。
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上交材料:
1)根据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并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附件6: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7:国家奖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备案表
3)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姓名+证明材料具体名称”命名)
要求:将附件5 6 7与证明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省政府奖学金申请-班级+姓名”命名,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4:00之前发到班联邮箱:【WLL1748584478@163.com】(收到自动回复表示发送成功),详情可咨询吴同学:17366637530。
2、学院评审、公示。
10月16-21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10月22日进行评审。
3. 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上报相关材料。
五、材料要求(评审结束后统一按要求提供)
1、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备案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