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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sunxiaoying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10-27浏览次数:506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7)的通知要求(附件1),现启动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浙江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附件2)。今年一起组织结题,已延期一次且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取消该项目。

二、验收方式

1.各省级教改项目须有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相关的著作。

2.各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附件5)。

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或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变更的“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6)

3.学校将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对验收项目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现场答辩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交送

1.各学院在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命名为“教师姓名+验收报告/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jsujf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省级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送交至综合楼315办公室。

2.若有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或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变更的项目,各学院在11月20日前将《备案表》纸质版送交至综合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胡皓斐,电话:2887721266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