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
为了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情怀、专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大商科人才,建设具有“大商科”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进一步提升我校通识教育的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通识选修课申报类型及内容
1.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类型为教师自己主讲的面授课程;
2.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课程涉及到“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宗教∙文化、经济∙管理∙法律、写作∙认知∙表达、自然∙工程∙技术、创新∙创意∙创业”六个模块,鼓励教师开设美育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类通识课程。通识课程的学分一般为1-2学分,对应理论教学学时16-32学时。
二、通识选修课任课教师要求
1.思想素质较高,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完整的知识结构;
4.教师应拥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师近2年教学业绩考核达到C(含C)以上,其他非一线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应合格;
5.原则上入选学校通识课的教师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停开通识课程;
6.对于已纳入教务系统的通识课,如连续近2学期未开设出来,该课程教师暂停申报新一轮通识课。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教师需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课程简介(附件2)、教学大纲(附件3)及通识选修课汇总表(附件4)。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学院汇总表各一份送至下沙校区综合楼教务处31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xia_miss@126.com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教师中大力宣传、积极推进,同时严把质量关,将本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课程推广到全校。
3.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7日下班之前。
四、审批程序
申请开课教师将以上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由学院汇总提交至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通识教育中心将统一组织新开课程的老师试讲(授课教师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除外),试讲时间将另行通知。试讲通过后提交学校通识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方可列入下学期通识选修课任务并供学生选课。
欢迎广大优秀教师踊跃申报,特别鼓励知识广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教授、学者、专家能积极参加学校通识教育工作,为全校学生开设通识课程。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28877221。
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