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的班级管理,促使学院各班级之间相互学习和相互竞赛,培养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促进学院的和谐发展和校园文明建设,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不断推进我院班级学风建设竞赛和评估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二、评估指标体系
班级学风建设评估体系设一级指标七项(具体见附件)。
三、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1、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任负责人的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成员为学办主任、院团委书记和全体辅导员。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办。
2、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在校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其职责为:(1)制定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学工部备案;(2)领导并组织实施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3)组织评定“优良学风班”;(4)负责对“学风特优班”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
3、成立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各班班长为当然成员,其职责为:(1)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班级学风建设竞赛活动;(2)日常评估资料登记;(3)负责依据评估指标给出本班自评分;(4)负责核对相邻班级的自评分。
四、评估的时间和程序
1、班级学风建设竞赛活动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竞赛和评估,评估工作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的2周内进行。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不列入评估。
2、具体的评估工作在各班自评,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形成结果,其结果在院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估结果报学工部备案。
3、“优良学风班”评比在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其评定条件为:各评估项得分之和列前25%(含),无下列情况之一者:(1)出现严重违法乱纪事件的班级;(2)前四个学期累计参加大学英语国家等级考试的参考率及成绩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班级;(3)第五学期参加计算机二级统考,其及格率低于全校平均及格率的班级
4、“学风特优班”的评比在“优良学风班”评比的基础上进行,每年评比一次。
(1)申报条件:在评比期内两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或两次评估得分之和列前10%的班级。
(2)评比程序:由符合上述条件的班级自愿申报,经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推荐,最后由校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评比,并在全校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3)评比比例:学风优良班名额为普通本科班级数的5%。“学风特优班”每学年一个名额。
五、表彰和奖惩
(一)优良学风班
1、由学院对“优良学风班”给予表彰。
2、每学期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设2个“学风建设积极分子”名额
3、一年内,1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在综合测评中班级成员记实基本成绩不加分;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在综合测评中班级成员记实基本成绩加5分。
(二)学风特优班
1、凡被评为“学风特优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学校和学院均奖励一定的班级活动费。
2、凡被评为“学风特优班”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学风特优班”在当年度设2名“学风建设积极分子”,予以全校表彰。
4、被评为校“学风特优班”的班级在综合测评中班级成员记实基本成绩加10分。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