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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sunxiaoying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24

各学院(部、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附件1)和《浙江工商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学校组织开展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学校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2021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0门,并择优推荐15门课程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省级(含)以上一流课程及“战疫”相关课程优先推荐。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本次申报课程需提供课程思政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线上课程可不提供),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单位;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二)教学研究项目

2021年拟立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0项,并择优推荐10项申报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坚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021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5个,并择优推荐2个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教师积极申报并填写如下表格:《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4),以上申报书纸质稿A4双面打印一式6份,统一报送至各学院,其中申报书中涉及到学校教指委评价意见、学校审查意见、申报学校承诺及推荐意见、专家组名单及评审意见、学校推荐意见等暂时不需要填写。

学院根据不同项目填写相应汇总表(附件5-7),签字盖章纸质稿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相关申报书、视频、汇总表电子材料拷贝到U盘,连同纸质材料于428日前递送至综合楼315室。由于时间紧迫,逾期不予受理。

四、视频拍摄联系方式

杭州简学科技有限公司,姜智威,电话:15757131210

 

联系人:戴雨,电话2887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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