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级各班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经17级学生本人申请及学院审核后,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到2021年4月2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刘老师,电话28008007。
17级各班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经17级学生本人申请及学院审核后,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到2021年4月2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刘老师,电话2800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