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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305

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

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启动,现就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性成果要求

1. 代表性成果以论文、著作为主要形式,也可以是课题成果、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转让成果、批示采纳、教学成果、标准规范、创作作品、优秀网络成果等其他形式。

2.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交代表性成果3篇(项)。

3. 1篇(项)代表性成果只能被一位申报人使用。以论文作为代表性成果的,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且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和书面授权;以著作作为代表性成果的,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其他形式代表性成果,申报人须是第一完成人。

4. 代表性成果必须是自任现职以来至2021831日之间发表、出版或获得的。

5. 转评聘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聘,代表性成果必须有1篇(项)是任现职务以来完成的。

二、相关材料要求

1. 《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附件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个人签署申明,学院(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

2. 《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意见表》(附件2),申报人员填写内容须完整、准确。

3. 各类型代表性成果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提供原文和收录证明(学校图书馆提供检索服务)。

著作:提供原件。

课题成果:课题结题报告全文(附成果清单),主管部门结题意见。

项目报告:研究报告全文,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意见。

技术报告:研究报告全文,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意见。

学术会议报告:报告全文,报告类型证明材料,学术报告邀请函,学术会议组织(主办)机构简况等。

专利转让成果:专利全文(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专利授权证书,如已转让,同时提供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批示采纳:研究报告全文。

教学成果:教学成果内容,如有获奖,同时提供获奖证明。

标准规范:标准规范正式文件,类型(级别)证明材料。

创作作品:作品及作品情况说明,如有获奖(采纳、应用),同时提供获奖(采纳、应用)证明。

优秀网络成果:成果全文,成果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每人提交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包含《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提交人事处的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pdf版)、《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意见表》(Word版)、代表性成果(pdf版),其中各成果需注明序号、成果类型、成果题目(如“代表性成果1-教学成果-教学成果题目”);专著等不能提供电子版的成果,需提交实物成果,正高一式7份,副高一式5份。

材料交学院(部门)审核。

5. 学院(部门)统一填制《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提交电子版(excel)及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 学校自主评聘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参见《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1145号,附件6)。

2. 各学院(部门)应对照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同时将申报人员的《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在学院(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方可报送。

3. 2021年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7名校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5名校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所有申报人员均须送审(2020年送审结果不可用)。

4. 第一作者将合作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时,应征得通讯作者的同意和书面授权;通讯作者将合作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时,应征得第一作者的同意和书面授权。授权声明书须与论文同时提交(模板见附件3,须加盖合作者所在学院(部门)的公章)。

5. 会议论文(CCF AB类除外)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经过9名以上211高校的同行正高级专家(每个高校不得多于2名)严格评审,一致确认是高水平专业研究成果的,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报材料。《高水平论文鉴定表》见附件5。此项工作由学院负责完成,评审费由申报者自理。

6. 涉密成果不宜作为代表性成果送审。

7. 2022年计划参加校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须参加2021年度学校的送审和评审推荐工作。

8. 引进人才在入职2年内达到“绿色通道”条件,可申请“绿色通道”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加本次(下半年)代表性成果送审,但其评审材料需为入职2年截止期之前的业绩。

四、时间要求

请要申报的老师,于2021918前将上述材料(条款二中1235)纸质版送管理楼411,电子版发送到weimeiting88@163.com

 

联系方式:学  院:韦玫廷 28008006/653608

          人事处:王娅昕  28877275

        吴晶晶  28877276

 

 

工商管理学院

2021910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doc

附件2-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意见表.doc

附件3-有关合作者放弃申报的《声明书》模板.doc

附件4-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5-高水平论文鉴定表.doc

附件6-浙商大人〔2021〕145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