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评审,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现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月26日―10月28日,在公示期间,对励志奖学金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咨询王老师(28008023,管理楼423);对省政府奖学金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各自辅导员或毕老师(28008012,管理楼421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公示.xlsx
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