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丁祖年(管7802班)

供稿人:韩伟根发布时间:2021-12-24浏览次数:615

校友风采 | 丁祖年:浙江地方法制实践发展的见证人


丁祖年,我校管7802班毕业。1981年分配至舟山商业学校任教,1982年调至省人民检察院舟山分院。198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硕士毕业后分配至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至今。曾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还担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数字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等职务。

图片




浙江地方法制实践发展的见证人


——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校友


1978年,我校迎来了“文革”后招生的第一批大学生。这一年丁祖年考上了我校企管专业。他三十多年来一直奋战在浙江地方法制建设的第一线,见证了改革开放后浙江地方法制发展的每一个进步。


走近这位满身学者气的人大官员,我们发现他最喜欢称自己是一个“漫漫法学路上的求索者”。大学时代,他与法学结下不解之缘;大学毕业后,他刻苦钻研法学;如今他身在人大,为法制事业做着自己的贡献。无论是学企管理专业还是法学,无论是做学生还是当人大官员,丁祖年一直没有停下探索法学真理的脚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学生时代让人记忆深刻,当谈到自己的大学生活,严肃的丁祖年也不禁露出了怀念的神情。“我们那个年代的大学生都有一种紧迫感,同学年龄相差很大,大家走到一起来读书都很不容易。在杭商学习读书的那几年让我一生难忘。”


在大学里,丁祖年学的是企管专业,而后来却一直从事立法工作和法学研究,这个转变是巨大的。当问起他怎样走上法制道路时,丁祖年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商学院学习企管专业时,有一门课是经济法,这门课的授课老师课讲得很生动,并且常常布置一些案例作业让我们课后讨论,为了弄个明白我们主动到图书馆借一些法学的书籍看。另一方面老师说无论学什么专业都要懂一点法,于是那段时间我在老师的影响下便产生了研究法律浓厚兴趣,从事法律职业的理想也是那段时间培养起来的。”谈起在母校的学习期间的往事,丁祖年感慨地说:“母校对我法学方面的启蒙教育很重要,正是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激发了我对法学的兴趣。”在杭商院读书期间,丁祖年常常背着书包到图书馆翻阅法律书籍报刊。“那时候法学书籍不多,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如现在。但法学教育已经开始在高校中逐渐恢复,法制建设特别是被“文革”破坏的公检法系统恢复很快。我当时日益意识到法制建设对国家很重要,需要我们这一代人高度关注、花大力气研究!”丁祖年凭着对法律的直觉和兴趣,到处搜集法律书籍,学法理读法条。阅读法律知识多了,丁祖年也时常对一些身边的事情发表法律见解,专业的分析也鼓舞了丁祖年对学好法用好法的兴趣。


1981年从杭州商学院毕业后,丁祖年被分配去了舟山商业学校任教。任教之余丁祖年继续着对法律的自学。1982年他因为经济学和法学等多方面的学习研究经历,而被调到省人民检察院舟山分院,这是丁祖年第一次踏进法律职业的门槛,从此法律职业与丁祖年结下了不解之缘。随着法律实践经历的增多,丁祖年日益感到自己的法学理论功底的不足,而在舟山也难找到他所需要的法学书籍和请教的老师。为了系统提升自己的法学理论功底,丁祖年决定报考武汉大学的法学硕士,去著名的法学院系进一步深造。当年考研究生的人数很少,何况要放弃眼前已经比较稳定的工作再去读研,这需要非常大的决心。然而丁祖年认为既然投入了法律事业,就倾其全力去做好。而要做好,必须从法学理论系统学习研究做起。凭借着对法学的兴趣和职业的热情,丁祖年通过努力一举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律系。


进入武汉大学读书后,他更加勤奋地学习法学基础知识,在导师指导下丁祖年经常去旁听武大法律本科生的课,废寝忘食的学习让丁祖年很快在法学研究领域获得了收获,研究生读书时代就发表了法学论文。丁祖年回忆起那些年的寒窗苦读,他认为这为后来从事人大法制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也养成了自己进行学术研究的习惯。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1987年从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的丁祖年,被分配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


谈起自己当年选择去省人大工作,丁祖年说,“我研究生毕业那个年代,研究生不多,可选择机会有很多,可去学校、政府机关,或回到检察院法院司法系统,但是我最后还是决定去人大,一是觉得人大是立法机关,大智立法,从事立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作用;二是立法是法治的源头,立法对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影响更大,更有价值;三是人大机关工作状态和氛围比较好,对自己开展法治方面研究条件更好,更符合自己的工作和研究习惯。”从丁祖年的回忆中,我们发现:因为“文革”的破坏,80年代初法制建设还刚刚起步,丁祖年更期待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的立法工作中,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些年来,作为省人大主要立法骨干的丁祖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法规600余件,把它们连起来就是一部浙江地方法制发展史。无论是立法咨询、法案起草、法律监督还是法律实施,工作细致认真的丁祖年,都要广泛调研,召开专家座谈会。每制定一部地方立法,丁祖年都要去很多地方做深入的调查,注重收集民声和民意,就群众关心的难点和诉求问题进行研究。他深知立法应当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应当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利益和意愿。为了更好地听取和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想,丁祖年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努力。浙江省在全国最早推出作为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平台的“地方立法网”,最早创建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机制,最早建立由执法者、立法者和专家组成的三结合立法起草小组。“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中来,让更多人的意愿和想法能表达出来,并在立法中得到有效体现,就是我们民主政治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人大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这便是他立法工作的基本信条。为了推动立法精细化、立法真正管用好用,丁祖年还在全国率先提出“三精”立法理念和标准。得到全国人大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兄弟省市的借鉴。


采访丁祖年时,我们感到他的工作很繁忙,“因为热爱立法工作所以感到很快乐很充实”。正如他所说:“这么多年,虽然工作很辛苦,很忙碌,但这些工作反映了多年来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促进了浙江法治建设的进程,在这期间,我能够对政治经济社会进行一定的探索,回头看看,还是感觉很充实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学人求知无止境。在丁祖年心里,对于法学的研究也是永无止境的,对法学理想的追求也是永无止境的。虽然法治工作繁忙,但他喜欢用“法律学习者”表述自己在法学研究上工作。多年来丁祖年一直坚持在法学研究领域钻研探索,许多观点被体现到立法制度中并被同行认可,学术成果也赢得学术界的认同。目前他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数字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等学术团体的职务


作为一个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大立法者,作为一个有着法治理想的法律学者,普法工作特别是去高校对青年大学生做普法工作,是丁祖年最乐于做的事。他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有理论有实践地向青年学生娓娓道来。多年来,他在浙江大学等省内多所高校做过多次学术专题报告,也做了多场面对大众的普法讲座。对于母校浙江工商大学,丁祖年也特别关心,他多次来到母校为法学院师生讲座,为母校的法学教育做贡献。


丁祖年外表干练,满身学者气质。采访后我们请他为母校的学弟学妹们提几句忠告,他谦虚的称自己不在学校工作,只能谈谈个人的体会:“希望同学能够珍惜这个宝贵的学习机会,扩大知识面,放开视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法学其实是一个社会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院学生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推动者。相信只要你努力,一定能够在漫漫的法学求索道路上走出自己的精彩!”



出品/管院新闻中心
编辑/叶猛荣  文稿来源/校友会网站
排版/路明纬
责任审核/何凯 吴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