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兼职创新创业管理,现对普通教师(不含中层干部)兼职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自2021年6月17日学校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摸排工作以来,部分教职工(含事业编人员、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年薪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如还有兼职情况未主动报告,请务必于本次主动自觉报告。对于瞒报、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1.请当前存在兼职工作情况或者已报告过但目前已退出并不再兼职的教师,认真阅读填写《教职工兼职情况申报表》(附件1),并于2月22日16:00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927722024@qq.com,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管理楼411办公室。
2.《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1〕188号)(附件2)已于10月22日在校内网公布,新申请兼职的教师需根据办法严格履行备案、审批手续。具体申请流程为教职工本人登陆“我的商大”,在线填写《教职工兼职审批(备案)表》,完成申请程序。
联系人:吴程飞,电话:28008449,邮箱:927722024@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2月20日
附件2:浙商大人〔2021〕188号 关于印发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