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792

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和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评审办法》(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方式

该研修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的配套比例共同承担,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须在我校工作满1年以上(含)。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请严格参照《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申请前须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派出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

6.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四、推荐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提交附件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须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推荐人员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填写《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5)。由学院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进行评审,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逐项打分,根据打分及综合评审情况确定是否推荐并确定学院推荐排序(需3位专家商讨后给出专家组综合意见,填写专家组评语,每人表上须3位专家签名)。学院评审专家原则上应为申请人同专业领域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有三个月以上的出国留学经历。推荐人员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人事处。

3.学校推荐。由人事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会议审定推荐人员名单,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推荐人员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9月25日。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11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

五、提交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浙江工商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

4.《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5)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

6. 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导师简介需要导师本人签字);(5)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分别签订协议,办理相关等手续;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4.资助项目及申报说明等其他事宜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

请各学院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师资国际化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选派工作,鼓励我院教师积极申报,并于9月9日前汇总上述材料1-6将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管理楼411,同时将电子版打包以“XX学院+青骨+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wjyzjsu@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8008449

 

                                                                       管理学院办公室

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