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李晓霞发布日期:2022-06-23访问次数:90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 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决定对“十三五”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进行预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结题验收范围
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产教融合基地
二、验收程序
项目负责人撰写《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验收报告》(附件)并提供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文字、图片及其他文字材料)。纸质材料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综合楼3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xxsx@zjgsu.edu.cn,联系人:李晓霞,联系电话:28877378。
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报送的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汇报,综合评分后公布验收结果。
答辩验收计划在8月中下旬举行,届时请项目负责人准备好答辩的PPT,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