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大教[2018]417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学历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章第三十四条和浙商大外[2021]12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历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章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研究决定,拟给予AMEUR HENTATI,GALUPPO DUTRA DE MORAES GABRIEL共计两名留学生退学处理。
因决定文件无法直接送达,现在学院网予以公告,公告期14天(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5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若该2名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工商管理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人:潘瑜涵,联系电话:0571-28008010,邮箱:panpan01a@foxmail.com)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
附:AMEUR HENTATI等2名同学的退学决定关于2位留学生的拟退学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