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大外[2021]12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历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章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研究决定,拟给予MOBEEN JAMSHED KHATTAK同学退学处理。
该决定文件已送达学生,现在学院网予以公告,公告期14天(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2日)。
若该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工商管理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人:潘瑜涵,联系电话:0571-28008010,邮箱:panpan01a@foxmail.com)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
附:MOBEEN JAMSHED KHATTAK同学退学决定留学生拟退学决定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