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各学院(部、室):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8周至第9周(4月10日—4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8周至第9周(4月10日—4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42023年4月4日
教务处2023年4月4日
各学院(部、室):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8周至第9周(4月10日—4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部、室):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8周至第9周(4月10日—4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