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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次数:282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现将我校申报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力争到2027年,在全省范围内培育100名业务骨干、50名青年骨干、20名省域层面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党史和文献人才培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本次我校推荐名额不限,推荐人选报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进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要求在全省党政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学术团体、党史教育基地和党史研究基地等从事相关党史和文献工作的人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治学严谨、业绩突出的党史人才。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 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

(1)学术理论功底深厚,学术视野宽广,掌握党史和文献理论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作用强,在党史党建或相关学科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影响力。

(2)工作业绩突出,至少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主持过国家级的科研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以个人署名或者作为单位组织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以第一、第二作者在国家级刊物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者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及理论杂志《求是》)上发表文章1篇以上。

(3)党史和文献部门工作人员需担任过本部门领导(含处室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或者从事党史和文献领域研究工作10年以上,并至少满足(2)中的一项条件。

(4)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从事党史和文献相关理论研究或组织工作5年以上,并至少满足(2)中的一项条件,

(5)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2. 业务骨干

(1)在职在岗的单位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发展潜力。

(2)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并至少满足以下两项条件:获得过市级以上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社会奖项的课题组主要成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专著或党史基本著作的编撰工作;在省级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2篇以上。

(3)从事党史和文献理论研究、教学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党史教育基地工作人员(讲解员)需参加过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宣讲任务,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对(2)不做要求。

(5)具备大学学历。

3. 青年骨干

(1)具有较系统的党史和文献业务理论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发展潜力。

(2)参加过或正在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在市级以上期刊、学术会议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业务文章。

(3)党史教育基地工作人员(讲解员)需参加过市级以上党史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学术研究能力,对(2)不做要求。

(4)具备大学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工作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推荐审批表每人一式4份;信息汇总表每部门(学院)1份,由各部门(学院)汇总后按序填录。推荐审批表所在单位意见,由学院给出意见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推荐单位意见由人才办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每位申报者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每个推荐人员单独一个文件以夹,以“领军人物+姓名”“业务骨干+姓名”“青年骨干+姓名”的形式命名,文件夹内的文件以姓名加材料名称命名。

3.上述材料于6月9日16:00前上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008449

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wjyzjsu@163.com

 

附件:1.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2.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荐审批表

3.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荐信息汇总表

  

              

                        2023529



附件1: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docx附件2: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荐审批表.docx附件3: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