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2个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20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30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2023年12月01日-2023年12月07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已获得学分项目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2)将信息反馈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王同学:2788573071@qq.com。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4)递交给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王同学:2788573071@qq.com。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参照本年度校团委、学生处、招就处、创业学院单独上报的活动信息),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三、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及《素质拓展学分细则补充说明》(附件5)执行。
(二)对学分认定中出现疑问或者《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的情况,请联系:
管理学院423办公室:陈老师,28872367,1107894010@qq.com.
附件1:浙商大教〔2016〕134号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doc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