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
2.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被认定为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包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参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重复参评此次评选。
3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
注: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二、推荐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条件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等相关条款组织评选。
其中省政府奖学金评选体育成绩要求: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作要求。
三、参评成果的认定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成果获得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名额和资助标准
1.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名额为56名,每人5000元。
2.学院国家助学金一档59人(包含少数民族助学金),每人4500元,学院国家助学金二档130人(包含少数民族助学金),每人2700元。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53名,每人6000元。
五、评选程序
1.线下申请。学生按要求填写《2024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附件1)、《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管理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需将证明材料整理成册(按信息表出现顺序制作目录),在10月9日16:15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稿上报至班联相应负责部门处。
2.学院初审。学院评审申请学生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线上申请。学院公示后,学生在10月20日前通过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点击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或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进行业务办理。
(1)用户登录手机端(钉钉或微信扫码进入)
(2)手机端登录网址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3)学生账号登录
账号:身份证号(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Khj@3582(例: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 123456789XKhj@3582)
*学生操作流程:选择业务——确认身份(首次操作需上传证件照)——填写必填项、签字提交——完成申请
4.学院报送。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报送工作。
5.申诉处理。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裁决。
六、材料报送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联发展中心gsbl_xlhzzx@163.com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班联行政中心gsbl_msc@163.com
负责老师:陈老师28872367,1107894010@qq.com
七、注意事项
1.参评人需保证评奖材料的真实有效,佐证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并证实,取消评奖资格,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本学期涉及到跨学院专业的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申请前请保证系统信息在原学院);国家助学金在转入学院申请。
附件1、2024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xls
附件2、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xlsx
附件3、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xls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