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文件规定,
学院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及辅导员评议、学院审核,共认定168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59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考虑实际情况,现补充公示1位同学为资助对象。名单如下:
赵** 410802********0034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8872367,邮箱:1107894010@qq.com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