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调整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922

工商管理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调整办法

为了加快实施工商管理学院人才培养的“五共创”战略,更加有效地促进本科生创造力和伦理品质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基层组织保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系主任分工

1、正主任:侧重课堂教学改革、培养方案调整、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学平台管理等创造性工作。

2、副主任:侧重教师排课与日常事务等常规管理工作。

二、专业平台设置

1、为了创新创业教育与实验实训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每个专业设置科技创新教育平台、创业教育平台和实验实践教育平台。每个平台由系主任推荐专任教师,担任平台负责人;

2、专业平台负责人职责:制定相关工作规划;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组织优质师资给学生进行讲座;参与组织共创杯比赛;

3、专业平台负责人待遇:根据具体工作量情况,给予一定课时补贴,并在职业发展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考核机制

各系的正副系主任、共创中心正副主任的科研考核减半;加强对专业建设、教学创新、教师发展与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创造性工作考核。

 以上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