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920

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324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7年以来立项的并已达到验收要求的各类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包括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本科“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等(结题名单发到学院)。

二、验收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支撑材料》(附件2)格式提交支撑材料;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供教材封面、封底、目录扫描件。

2.已超过项目研究期限且未达到课改预期目标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延期申请(附件3),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

3.学校将成立验收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材料递交时间和方式

1.递交时间:1030日。

2.递交方式:学院将《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支撑材料》(附件2),延期申请(附件3)和结题名单电子版汇总后发至zjsujf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校级项目结题”。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2887721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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