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工商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786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树立我院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及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我院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申报及评审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学校下达。因尚未下达具体名额,学院参照去年名额进行预推荐排序。

另外,学校公开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校特别评审活动),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学校对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获得者(校、省)另行奖励。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详见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体质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当年度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可参考附件4填写)进行申请,按时完成国家奖学金的材料填写、上报。

(二)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预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国家奖学金电子版材料(附件2、3)于10月3日下午14:00前发送至邮箱WLL1748584478@163.com(收到自动回复为发送成功);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三份、佐证材料一份)于10月9日14:00――16:00间交送至管理楼404。其中,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同学,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吴同学 17366637530    

(三)公开评审

学院暂定于10月12日组织国家奖学金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采用现场陈述、PPT等多种形式),时间不超过8分钟,学院评委进行现场评选,按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向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

(四)公示

通过公开差额评选提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含排序)),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申报期间如有疑问可咨询:毕老师  28008012/15168321469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样表)――参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