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精品通识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商大教〔2015〕1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度及部分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并要求已开设2学期及以上的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具体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学校采取纸质材料+现场答辩两种相结合方式进行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验收。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课程负责人,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附件2)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精品通识选修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有关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单位公章的申请表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月4日下午4点之前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下沙校区综合楼317室),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课程+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haoxia_miss@126.com。具体现场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精品通识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商大教〔2015〕1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度及部分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并要求已开设2学期及以上的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具体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学校采取纸质材料+现场答辩两种相结合方式进行校级精品通识选修课程验收。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课程负责人,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附件2)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精品通识选修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有关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单位公章的申请表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月4日下午4点之前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下沙校区综合楼317室),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课程+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haoxia_miss@126.com。具体现场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28877221/635577
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