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浏览次数:548

各位老师: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学校鼓励优势学科、一流学科,尤其是冲击“双一流”遴选的学科,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理,同时也鼓励省部级平台、校级机构、创新团队,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前,科研助理在我校的工作形式为劳务派遣,具体办理部门为人事处,请各部门在招聘到科研助理后与人事处劳动工资科联系。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