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622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俞帅清发布日期:2021-11-03访问次数:169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附件1),学校即日起启动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 号、浙高教学会〔2019号文件公布);

 2、省高校“十三五”第三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可自愿申请接受验收

二、验收要求:

 12021111日前已正式公开出版,系列教材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

 2、教材作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应为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出版模式教材。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为第一申报单位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包括合作编写教材、系列教材等)(附件2)的预验收。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完成后,填写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浙江工商大学自编教材审稿意见表(含政治审查表)(附件4),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2、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5),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3、各部门在126日前将已出版的教材、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审稿意见表(附件4)和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的纸质版送交教务处319办公室,电子版以“主编姓名+×××表”命名格式发送至邮箱:jwcjxgl@126.com

 4、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提交省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28877207

四、结果利用

经学校验收合格、省高等教育学会审议通过的教材,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前两批“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中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教务处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