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务处作者:殷龙发布日期:2021-09-30访问次数:152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2016年底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外港〔2016〕96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商大办〔2018〕52号)及2019年《关于面向全校征集系列“国情课”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2019年度确定的校级“国情课”建设项目开展结题工作。具体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确定为校级“国情课”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学校采取纸质材料+现场答辩两种相结合方式进行“2019年度校级‘国情课’建设项目的验收。请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国情课”建设项目验收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1年10月26日16:00之前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下沙校区综合楼317室),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现场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霞、殷龙,联系电话:0571-28877221/0571-28878463;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