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浏览次数:970

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创新创业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和1个科技创新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


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20级在校本科生。专升本学生请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31026-202311月20日。

(三)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详见班级群文件或通过教务系统创新学分项目查询。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创新创业审核汇总表电子稿递交。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3),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作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公示网页全屏截图(截图请保存成Word文档)分别发送至lxxsx@zjgsu.edu.cn(创新创业学分),zjgsush@163.com(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联系人分别将相应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最后,各学院将学分审核汇总表打印后,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分办公室存档。

三、工作要求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要求:

(一)各学院申报通知、审核截止的时间均应在学院网上公布,以便学生及时申请。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标准掌握学生项目分值的获得,校领导小组对学院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的学院将在业务部门考核时予以扣分。

(三)凡弄虚作假者,学校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应文件进行处理。

学院创新创业联系人:刘老师0571- 28008007,管理楼417。

附件1:浙商大教〔2016〕134号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3:创新创业学分审核汇总表.xlsx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