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2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组指导制度的规定(试行)》文件要求,现启动学院2022级研究生导师组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在第一导师的指导下提出申请,12月1日前提交《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博研究生选择第二导师申请表》, 纸质材料1份交至学院(管理楼406)。
2、12月15日前,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3、学院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17日
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组指导制度的规定(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