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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学院“五星教师”评选推报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170

学院各系所、党支部:

根据《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年度“五星教师”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请各系所、党支部做好相关人选的推报工作。本次推报采用教师个人自荐和系所、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教师个人自荐:教师根据评比条件,填写《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年度“五星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于1月6日前交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将自荐名单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

2、系所、支部推荐:由系主任在本系内进行教学之星、教学新星、科研之星、科研新星、导师之星、导师新星推荐,每位老师填报一位本系、一位其他系;由党支部书记在本支部内进行党建之星、党建新星推荐,每位党员老师填报一位本支部、一位其他支部;于16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学院办公室(系所、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荐,无需参考自荐名单);

3、学院年度“行政管理之星”和“学生工作之星”由学院领导提名申报;

 

结合自荐和系所、党支部推荐、学院领导提名情况,由党委会组织评审年度“五星教师”申报材料,根据申报对象的工作实绩,评定该年度“五星教师”建议人选,报党政联席会确定。

 

注意:

   1.自荐与系所、党支部推荐分别进行;

   2.院领导不参与评选;

   3.近两年获评“五星教师”人员一般不再推报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202413

 

附件1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年度“五星教师”评选实施办法.doc

附件2 五星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 历届五星教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