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试点工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浏览次数:799

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 高水平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的意见》(浙委发〔2021〕35号)明确,在全省高校实施“四个融合”行动,推动高校党建与教育事业、师生需求、属地党建相融合,与高校内部党建工作体系相融合。为推进实施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自身党建工作基础,按照预设主题,研究制定试点方案,认真填写试点工作申报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试点申报的基础上,遴选确定6-8个二级党组织作为学校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总结形成工作案例和典型经验,适时向全面上推广。

二、试点任务

党建与事业发展相融合:坚持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围绕巡视、审计、督查、校园安全、意识形态、教风学风、群众信访等七个方面,全面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引领力、执行力、管控力,形成问题发现靠党建、问题发生查党建、问题解决看党建”的格局。健全完善党建与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度,一体推进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

党建与师生需求相融合:坚持围绕师生需求,聚焦师生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学生多样化的成长成才需求和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通过组织重塑、载体创新、活动设计等,推进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师生需求,做到师生在哪里、需求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覆盖到哪里。

党建与属地党建相融合:建立健全校与所在地党组织协同抓党建机制党建资源整合共治、工作力量协调配合。重点从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机制入手,通过校地结对共建、协同应急处突、资源嵌入式共享、校地校企合作等,推动校地党建共建、人才共育、安全共管。

党建与内部党建工作体系相融合:突出党委统一领导,避免出现组织、宣传、学工相对分割情况,防止“职责边界”变成“领导盲区”。优化学校党委、院系二级党组织、师生党支部之间的纵向贯通和党务工作部门之间的横向融合、工作协同,完善基层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统筹推进、协同抓落实机制。探索教师党建与学生党建组织融合、思想融合、业务融合。

三、组织实施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选择其中1项试点任务,按要求认真填写试点申报书(见附件)。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总结已有的优势和特色。2.分析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3.针对性提出推动融合的对策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请各二级党组织2022年516(周一)16:00前将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试点申报书纸质稿报送至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稿至组织部邮箱。

(三)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试点周期最长不超过1年,2022年11月请各二级党组织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开展中期评估。

(四)请各二级党组织2023年5月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在全校进行推广。

学院联系人:杨杰,联系电话:28008014,邮箱:yang@mail.zjgsu.edu.cn;学校联系人:徐宝见、倪彦平,联系电话:2887779028877079,邮箱:zuzhibu@zjgsu.edu.cn。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试点申报书.docx

202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