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全面加强我校教职工人工智能素养与专业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人工智能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开展为期约一年的“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研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聚焦提升教职工数字素养与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探索AI驱动下的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改革创新、智慧课程建设等未来课堂新生态,从工具使用到理念认知,推动高校教师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提升,全方位赋能教职工减负提质,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
二、实施安排
(一)第一阶段:线上自学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3月)
全体教职工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从超星网络教学平台中选择AI相关课程完成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1),专任教师累计学习时长不低于40学时,其他教职工累计学习时长不低于32学时(16学时计1学分)。
(二)第二阶段:校级培训与学院特色研修阶段(2025年9月-2026年6月)
学校举办8-10场全校性“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系列活动,包括智慧课程建设、AI辅助教学、AI赋能教研科研、智能体教育应用等主题;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以学院教发中心日常活动、教学开放周等形式,举办的“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特色研修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场,半天活动计4学时,一天计8学时。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7月)
1.研修效果评价。各学院(部门)核查教职工研修完成情况(非专任教师32学时达标率、专任教师64学时达标率)。
2.总结报告。各学院(部门)整理研修数据、典型做法、成效与改进建议,形成《人工智能素养研修总结报告》,并提交《专任教师参加学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特色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研修考核
2026年3月31日前,全校教职工完成线上学习;2026年6月30日前,专任教师参加不少于6场学校及学院举办的研修活动。要求非专任教师完成2学分和专任教师完成4学分的学习任务。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科学规划活动方案,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升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的实践成效,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填写附件2,发送至897234023@qq.com,以便学院核查教师个人学习情况。
附件1:超星网络教学平台操作指南.docx
附件2:专任教师参加学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特色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