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和2个素质拓展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
教学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18、2019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15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信息反馈至学院创新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各学院工作联系人可咨询相关项目联系人(见附件3)进行学分信息核对,并将需要修改的项目信息按模板格式(见附件4)汇总后,通过邮件反馈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分办公室和团委素质拓展学分办公室。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见附件5)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附件6),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7、附件8)递交给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3),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后,对申请表及复印件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国创、校创及新苗等创新项目的创新创业学分,是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直接导入系统,学生无需申请。
2、院级的各类创新项目(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类)或者其他非学校组织的创新项目均需要学生申请,并将具体信息及结题情况打印。
3、关于2021年的卡尔马克思杯竞赛,请大家注意:初赛(个人赛)成绩前60%均认定为校级参赛,计0.5分,团体赛按照校级竞赛处理,有一二三等奖区分。
四、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及《素质拓展学分细则补充说明》(附件9)执行。
(二)对学分认定中出现疑问或者《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的情况,请联系:
1、创新创业学分办公室:刘老师,管理楼417,28008007。
2、素质拓展学分办公室:陈老师,管理楼423,28002367。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通知.docx创新创业学分细则补充说明.doc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通知.doc素质拓展学分细则补充说明.docx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