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723

各位老师:

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含2024年下半年引进人员“绿色通道”评审)即将启动,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3〕147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就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性成果要求

1.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代表性成果3项。

2. 代表性成果以论文、著作为主要形式,也可以是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他各类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标准规范、专利成果、工程方案、行业工法、教改方案、教案课例、设计创作、网络作品等。

3. 代表性成果须是自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的。

4. 申报人须是代表性成果的第一完成人。1项成果只能被我校的1位申报人作为代表性成果使用。

5. 申报同级转系列评聘的,应有至少1项代表性成果是转任新岗位后取得的;转系列后申报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有至少1项代表性成果是在转入本系列后取得的。

6. 以文字为主要形式的代表性成果,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其中,专著、译著、教材及外文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不作检测。全文重合字数比例在20%及以下的,视为通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以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二、相关材料要求

1. 《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附件2),申报人员填写内容须真实、客观,学院(部门)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2. 《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申报人员填写内容须完整、准确。

3. 3项代表性成果(各成果类型所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专著等成果无法提交电子版的,须提交纸质版,申报正高一式10份,申报副高一式7份。

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表》(附件5),申报人员填写,各学院(部门)负责审查。

5 《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6)。

6. 《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鉴定清单》(附件7)。

说明:上述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每人提交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包含:①《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提交人事处的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PDF版);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Word版);③3项代表性成果(PDF版,如无电子版,须提交纸质版),其中各成果须注明序号、成果类型、成果题目(如“代表性成果1-教学成果-教学成果题目”)。

学院汇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表》、《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和《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鉴定清单》,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三、注意事项

1. 学校自主评聘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参见《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3〕147号)。

2. 以论文作为代表性成果的,第一作者及符合规定的通讯作者均为校内人员,一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和书面授权;A++及以上论文,明确标注同等贡献的,应征得校内其他排名作者的同意和书面授权。纸质版授权声明书须与申报材料同时提交(模板见附件8,须加盖合作者所在学院(部门)的公章)。

3.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10名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7名同行专家鉴定。

4. 引进人员达到“绿色通道”申报条件,可申请“绿色通道”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加本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其鉴定材料须为符合绿色通道成果时间要求。

5. 本年度申报“正高评退”的,退休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纸质版《不再延退承诺书》须与申报材料同时提交(模板见附件9,承诺人签字,所在学院(部门)盖章)。

6. 如确有学术观点争议等原因,申报人可申请将个别高校或专家列为本人免送对象,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理由应客观、真实、合理,免送高校和免送专家总计不超过3个。纸质版书面申请经申报人签字后,须与申报材料同时提交。

7. 申报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申报成果鉴定费由学校承担,再次申报成果鉴定费用由申报个人承担,鉴定费标准按1000元/份预缴,申报正高共计10000元,副高共计7000元,后续将按照实际招标情况多退少补。一经申报,鉴定费不予退还。

8. 自2023年起,连续2次参加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且未获通过者,须停1年方可再次申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未获通过且再次申报者,须于未通过当年9月1日至再次申报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符合申报系列所列成果要求的新业绩1项。

9. 所在学院(部门)应结合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教学科研等业绩材料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严格落实申报资格审查制度。代表性成果进入鉴定程序,视为参加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如因不符合申报资格等问题造成不能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的,责任由申报者本人和所在学院(部门)承担。

四、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资料由学院统一提交学校,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替换。

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提交至学院截止时间为202491416: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交至下沙管理楼4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451699478@qq.com 

 

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序号

附件简称

资料要求

备注

附件2

业绩简表

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

 

附件3

专家鉴定意见表

电子版。Word版

 

代表性成果

电子版。PDF版,各成果需注明序号、成果类型、成果题目(如“代表性成果1-教学成果-教学成果题目”)。专著等不能提供电子版的成果,可提交实物。

代表性成果须与附件2、3放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附件5

资格审查表

电子版、纸质版

学院审核

附件6

申报人员汇总表

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7

鉴定清单

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8

授权声明书

纸质版

按需提交

附件9

不再延退承诺书

纸质版

按需提交


 

学校联系人:肖军霞    28877275

学院联系人:毕德亮15168321469/681469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1:浙商大人〔2023〕147 号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doc附件3: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附件4:各类型代表性成果所需材料要求.docx附件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表.doc附件6: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xls附件7: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鉴定清单.xlsx附件8:有关合作者放弃申报的《声明书》模板.doc附件9:申报正高评退人员《不再延退承诺书》模板.doc附件10:学科门类划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