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学生: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管理办法的函》(浙残基函〔2026〕2 号),现就做好2025 年度(2025—2026 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残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2026 级新生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简称《评选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个人申请。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评选管理办法,结合申请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三)学校上报。学校完成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与获奖等次,统一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审办公室审定。
三、申请材料
(压缩包请以"姓名+班级+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命名,如:张三+工商2101+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于2026年11月2日16:15之前发送到邮箱1107894010@qq.com,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文件命名:XX姓名+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二)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命名:XX姓名+汇总表;
(三)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
①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残疾人证;
② 银行卡正反面;
③ 申报周期(2025—2026 学年)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证书须按照申请表内奖项填报顺序依次排列;奖项已评审通过、证书暂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出具获奖证明替代。
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pdf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