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论文答辩规定

发布时间:2011-06-01浏览次数:4255

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硕研究生论文答辩的规定

   

为提高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论文答辩最终环节的控制,特作出以下规定:

1、通过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提前一周填写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班

长收齐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二份)、毕业生登记表(一份)、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一份)、发表论文登记表(二份)(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答辩结束后,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

认真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答辩修改意见确认表(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下载),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将6份正式论文、1份正式论文电子文档(封

面、封底、摘要、目录、正文放在一个文档)、1份匿名送审论文电子文档(封面、封底、摘要、目录、正文放在一个文档),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4、论文答辩不通过,须作修改,推迟半年再次申请答辩。对答辩不通过的

研究生,可以填写《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下载),提出申诉要求,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裁定。

5、凡论文外审出现“不合格”结论,或答辩小组有争议的论文,须提交学

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裁定。

6、此规定从0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高师班、进修班参照此规定。

                            

                                    工商管理学院

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