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博/硕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的规定
为提高学院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强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环节的控制,特作出以下规定。
1、提前一周填写研究生预答辩申请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班长收齐后
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提前一周提交导师匿名的论文5份,及论文电子版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3、答辩小组将论文的主要修改意见写在研究生预答辩申请表上,组长签名。
4、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预
答辩修改意见确认表(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下载),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5、如预答辩不通过,须作大的修改,推迟半年申请预答辩和答辩。对于预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可以填写《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下载),提出申诉要求,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裁定。
6、本规定从0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高师班、进修班参照此规定。
工商管理学院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