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710


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方式,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一、复试

(一)复试前资格审查

1.复试前由学院组织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将下述材料分别排序按要求合并成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格式命名,于2021年5月9日发送学院指定邮箱gl412412@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7)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3-6项表格可至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各类表格中下载,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View-388.html。)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审核材料时,将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邮箱内提交的材料版本为准。  

未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拟录取考生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楼417陈老师收,电话:0571-28008008。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是管理学,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8:30----10:30,地点在下沙B208、B421(详见分组名单)。

2.面试:面试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2点开始,面试地点在管理楼109、管理楼106、管理楼113、管理楼110(详见分组名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需做PPT,简述博士生阶段学习研究计划和一个研究设计,时间10----15分钟左右。)

3.学院后续复试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动态”和学院网站。

4.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56-511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不要在其它时间打印,以免出现错误)。

特别提醒:“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地点等信息具体请以各招生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安排为准。

(三)复试报到时核查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浙江“健康码”“绿码”。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

(4)“防疫行程卡”。于考试日前一天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防疫行程卡”服务(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本人近14天内到访地信息,截图保存。


(5)已手写签字的“健康应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打印签字前请认真查看“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于复试前1天将浙江“健康码”“绿码”、“防疫行程卡” 和已手写签字的“健康应试承诺书”发送至各招生学院指定疫情防控联系人(邮箱gl412412@163.com)。,经招生学院审查通过后向考生发送“访客入校码”。逾期未上传健康材料(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健康应试承诺书)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开通学校“访客入校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访客入校码入校,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后,到学院指定地点报道,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承诺健康材料(健康码、行程卡、健康应试承诺书等)无误后方可进考场复试。

3.根据防控要求,考生自驾车不得进入校园,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4.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复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入场前和复试过程中“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听从学院工作人员安排,由医务工作人员复查体温及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出初步临床诊断,根据情况分类处理:①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笔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②另行安排复试,提前准备备用的试卷试题。③其他情况由博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其他

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博士复试工作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所有信息以最新通知为准。(以下附件见校研招网)

附件1:考场规则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