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西湖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浏览次数:1411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2117号),现就做好 2022年度“西湖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西湖学者计划” 须为学校全职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年薪制聘用人员),入选者每个支持周期为4年,不设名额限制,其中顶尖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常年申报,拔尖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实施办法》(附件1)

本次申报所涉及学术荣誉、社会影响力和高层次成果须在20227月31日前获得。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申请书》(附件2、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同时申请上一轮考核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考核表》(附件5),同相关佐证材料2022年8月27日之前提交学院

特别注意:电子版中本人承诺用电子签名,思想政治鉴定意见请填写完整,并附上支部书记电子签名,纸质版9月2日开学当天上交需全部手签,也可提前手签后快递给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weimeiting88@163.com

2.学院应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规范推荐程序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后向学校推荐汇总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8月31纸质材料交至人才办1032室,电子版发sheliawang@zjgsu.edu.cn。

3.“近五年”高层次成果原则上应按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统计填写。

4.申报书中所列高层次成果,如已在学校科研系统登记并经科技部、社科部审核认可的,可不再提交佐证材料,其他成果都应按照科研考核的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入选“西湖学者计划”人员支持周期为2022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2.现聘“西湖学者计划”人员如满足本《实施办法》申报条件,可重新申请,支持期从2022年8月1日开始。重新申请人员按原办法提前考核,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核算原“西湖学者”津贴余额部分。若部分完成考核任务,则按考核任务完成比例发放实际支持期特殊津贴余额部分,其中考核任务完成比例=新增成果等值总分/支持期任务成果等值总分;若全额完成考核任务则按实际支持期发放特殊津贴余额部分;若超额完成考核任务50%及以上,或完成更高层次人才考核任务的,则按对应实际支持期比例发放特殊津贴余额部分及实际支持期内发放的特殊津贴总额5%上浮部分。

3.外文期刊论文发表时间以在线发表时间或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的论文被检索时间为准,中文期刊发表时间以期刊纸质版出版时间为准,科研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获奖和人才荣誉等原则上以发文或证书时间为准(如存在因保密而未公开的,则以上级提供的证明为准)。

 

联系人:

人事处:王娅昕 电话:18667912315/612315,钉钉:18667912315

学院:韦玫廷  电话:18868403608

        

 

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

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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