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班级:

 

本学期共18周,教学周16周,17-18周为停课复习、考试周。

 

一、考试安排

 

关于本学期各门课程排考详情请阅附件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有调整,以学生教务系统中显示为准(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及计算机基础课程除外,以本通知附表为准)。

 

2023级大学英语口语期末考试安排在6月2日(全天),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请与任课老师联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学期开设计算机基础课程:《Python语言1/2》《办公软件高级应用》《数据库应用》《计算机基础(2)(预科)》,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第18周星期四),上机考试具体安排请查看附件2。学生凭有效证件, 按附件所排时间和机房准时参加上机考试,重修学生跟班参加考试。如有问题,可联系开课学院教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28008312)。

 

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六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024620日至6月22日,上机考试的地点为现教中心(数字化大楼)。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请查看附件3-附件8。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按照所排时间和机房教室准时参加考试。如有问题,可联系开课学院教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28008781)。

 

二、缓考

 

考试期间若学生有以下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申请在下学期期初参加缓考:

 

1.因病住院、手术或突发疾病需入院治疗的学生或因患传染病被医院诊断为暂不宜进入集中场所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上传三甲医院或校医院证明及辅导员签字同意的缓考申请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缓考;

 

2.直系亲属突发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在校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上传相关有效证明及辅导员签字同意的缓考申请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缓考;

 

3.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学术、交流、比赛等活动与考试时间冲突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上传组织单位证明及辅导员签字同意的缓考申请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缓考;

 

4.考试时间冲突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上传相关截图,经学籍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缓考;

 

5.其他学院认定的因不可抗力而必需申请缓考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上传经相关院领导签字同意的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缓考。

 

缓考申请须在考前在教务系统中向学院提出,并由学院审核批准,否则按缺考处理。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参加缓考报名→勾选申请缓考的课程→填写原因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隔离证明、医院证明等)→学生所在院系审批。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

 

2.学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期末考试的,以旷考论,成绩以零分记,旷考课程不能补考,只能重学。

 

3.考试不合格者可在下学期参加一次课程补考(不含通识课、任意选修课)。补考后该课程最终成绩由补考卷面成绩和上学期平时成绩按原比例折算后记入学籍档案。

 

4.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后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如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

 

5.返校学及返校考学生需提前主动联系学籍学院老师确定考试信息和入校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返校考申请书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23-24-2期末考试安排.xlsx

附件2 23-24-2 计算机基础课程期末上机考安排表.xls

附件3 23-24-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期末机考安排.xlsx

附件4 23-24-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期末机考安排.xlsx

附件5 23-24-2《思想道德与法治》期末机考安排.xlsx

附件6 23-24-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期末机考安排.xlsx

附件7 23-24-2《大学生心理健康》期末机考安排.xlsx

附件8 23-24-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期末机考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