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请分别见校内通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副高及以上能报):

https://sky.zjgsu.edu.cn/2025/0224/c1995a189289/page.psp

高校辅导员专项(仅限专职辅导员,3月20日匿名纸质版截止)

https://sky.zjgsu.edu.cn/2025/0224/c1995a189290/page.psp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具体详见文末答疑):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注意!本校以323日最终报送名单查重)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此项目间接经费填写须知:项目总额*6%≤间接经费项目总额*40%,请注意范围区间。)

(三)本校申报时间节点及事项

1.2025228日起,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2.2025323日下午17点之前,本校申报截止(辅导员专项除外)请务必遵守时间。在该时间点之前,申报人可随时、多次自行修改并及时点击保存按钮。一旦点击提交按钮,视为定稿,原则上不作退回修改处理。

3.2025323→25→28日:校级、省厅相关部门在线审核确认(每个部门都有既定截止时间,需严格遵守。)

4.待年中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手写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A3双面中缝装订)至社科部(综合楼1055),本校统一盖章并寄送至相关管理部门。

 

四、其他要求

(一)学院(部门)将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下一年度个人申报资格作出限制。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结项要求:https://www.sinoss.net/c/2018-03-06/536189.shtml,结项材料审核要点:https://www.sinoss.net/c/2018-03-06/536190.shtml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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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2025年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