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文件规定,
学院组织开展了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及辅导员评议、学院审核,共认定188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64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考虑实际情况,现补充公示8位同学为资助对象。名单如下:
|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学院认定等级 |
| 1 | 330303********3626 | 郑** | 普通 |
| 2 | 522227********1700 | 袁** | 普通 |
| 3 | 330302********1825 | 叶** | 普通 |
| 4 | 411522********362X | 黄** | 普通 |
| 5 | 632123********0020 | 张** | 普通 |
| 6 | 411326********1729 | 邓** | 普通 |
| 7 | 330825********4524 | 戴** | 普通 |
| 8 | 522424********3208 | 田** | 普通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9995931,邮箱:924127603@qq.com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