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级、23级各班同学:
22级学生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23级学生根据《关于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24〕7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及学院汇总已有数据后,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12月15日到2025年12月1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老师修改,电话28008007。
2025-2026(1)学生创新学分汇总.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