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历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商大外〔2021〕124号)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研究决定,拟对INTAJORN ATHIRAT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因决定文件无法直接送达,现在学院网予以公告,公告期14天,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若该同学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020,邮箱:yulingjie@mail.zjgsu.edu.cn)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关于拟对INTAJORN ATHIRAT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