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3〕108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86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因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需重修及答辩的工作流程,确保毕业论文工作的严肃性与公平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与缴费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3〕108号)第三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并处于结业状态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重修。拟参加秋季学期答辩的学生,须在秋季学期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重修报名,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相应学分学费。秋季学期缴费仅面向选择参加秋季学期答辩的学生,未按时报名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秋季学期答辩机会。
二、毕业论文工作流程
(一)实施阶段
重修学生对研究的课题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一定的独立见解,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楚,文字通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做好查重检测与修改,并将正文和相关材料定稿上传至论文管理平台。
(二)答辩申请与审核
原则上学生应于秋季学期第9周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申请,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须扎实充分,论文的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水平及学术规范等达到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2.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论文进度与质量进行把关,确认学生能够在秋季学期校级送审前完成论文定稿工作。
所在学院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及论文完成情况,审定学生是否具备参加秋季学期答辩的资格,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三)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1.学院随机抽取不低于申请答辩人数10%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专家对论文(设计)进行学院抽检。
2.教务处将于秋季学期第10-11周进行校级抽检,各学院提供通过重复率检测、导师审核定稿的学生名单,未在提交名单中的学生无法申请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
(四)评阅、答辩和成绩录入阶段
指导教师和互评教师分别在论文管理平台完成评阅,答辩小组完成答辩工作。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汇总全部成绩并审定后,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一录入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原则上成绩录入时间不晚于秋季学期的第13周。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重修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与管理,严把各阶段质量关。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结业学生秋季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计划。做好结业学生的通知、指导与审核工作,确保流程规范、信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与教务处及指导教师对接。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支持,确保指导教师能够及时、有效地指导结业学生。
2.指导教师应结合专业方向及实际问题认真指导学生选题,规范下达任务书,推荐并指导学生阅读相关文献,正确指导论文撰写。加强过程管理,定期与学生交流、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论文并书写评阅意见,及时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答辩的条件。
3.学生要认真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规范、工作过程和工作标准;要虚心接受指导老师及有关人员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要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恪守学生道德和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及抄袭他人成果,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毕业论文检测工作
答辩前查重检测。各学院在学生答辩前必须对申请答辩的学生集中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20%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答辩前AIGC检测。各学院在学生答辩前必须对申请答辩的学生进行AIGC检测。对于检测值较高的论文,学院需向学生发出警示,提醒其注意毕业论文(设计)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比例过高的问题,并要求其自查自纠,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
终稿定稿后查重检测。各学院在学生终稿定稿完成后,统一再集中检测一次,最终检测结果的简洁报告单上传论文管理平台。
5.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对于结业学生的资格所属年届由学院根据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自行决定,既可以保留原年届,也可以与新一届同步,但须确保论文材料的完整性、正确性。
6.秋季学期报名、缴费、答辩申请、送审、答辩等各环节的具体时间,以教务处及各学院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四、特别说明
1.秋季学期答辩每位学生仅有一次机会,答辩未通过者,不安排当学期二次答辩。学生应审慎决定是否参加秋季学期答辩,一旦决定参加,须按时完成报名、缴费及答辩申请,认真准备,避免因准备不足或临时放弃而影响后续学业进程。
2.顺延至春季学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的学生分为以下两类:
(1)已完成秋季学期报名缴费但主动放弃答辩、或秋季学期答辩未通过的:春季学期无需再次办理重修报名及缴费手续,但须继续接受指导教师指导,按春季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完成各环节;
(2)未在秋季学期办理报名缴费、直接选择春季学期重修的:无须在秋季学期办理重修手续,在春季学期规定时间内办理重修报名及缴费,按春季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完成各环节。
若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胡老师,联系方式:28008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