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622

2022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组织关系转接以及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衔接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培训工作

各学院党组织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毕业生教育、毕业季活动等,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活动等形式开展六个一培训教育,即听一次党课、交纳一次党费、过一次组织生活、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参加一次党建服务活动、开展一次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具体包括:

听一次党课,由学院党组织书记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再教育,促使他们在毕业前、离校后,始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交纳一次党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交纳一次有意义的党费,促使其始终铭记党员义务。

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通过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严肃党的组织纪律,促使毕业生党员加强自我学习,增强党性锻炼。

组织一次集体宣誓,让毕业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责任和义务。

参加一次支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离校前最后一次党建服务活动,践行党员服务宗旨。

开展一次党员意识教育,学院党组织要通过专题教育强化毕业生党员身份意识,坚定政治信念,并告知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意义相关程序以及对未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规定,教育督促毕业生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为保证学生毕业后接续培养工作的规范性,确保学生离校后转正、发展工作的连续性,必须做好毕业生中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材料齐全、规范,其中党员材料须统一装入党员档案袋。

(一)毕业班正式党员,应将其发展材料以及转正材料整理完备,装入党员档案袋后归入其人事档案,一同转往人事档案接收单位。

(二)毕业班预备党员,应将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预备期间撰写的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党员发展材料等整理完备,装入党员档案袋后归入其人事档案,一同转往人事档案接收单位。

(三)毕业班入党积极分子,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入党择优推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材料、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等整理完备,归入其人事档案,一同转往人事档案接收单位。

(四)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毕业班学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其人事档案,一同转往人事档案接收单位。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明确转接去向

1.毕业生党员在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根据录用(录取)通知书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由学院党组织统计好相关信息,秋季学期开学确定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3)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没有落实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可将党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保留在学校。

(二)履行转接程序

1.接收党组织开通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学院党组织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待学生确定目标党组织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出,党员在信息有效期内联系接收方党组织办理报到,完成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发起转接前请务必完善党员本人各项基本信息。

2.接收党组织未开通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学院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学生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对方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回原学院,学院收到介绍信回执后,要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非建库系统转接功能将该学生转出。

3.对于符合要求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须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三)加强跟踪联系

毕业生党员离校后3个月左右,学院党组织进行一次调查了解,对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提醒及时办理。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学院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院党组织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汇总表》(附件2),93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

1.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各学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组织员、学生骨干等作用,把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将这项工作作为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实抓细抓到位,做到应转尽转

2.各学院党组织要坚持以生为本,服务至上,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于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要热情为他们提供相关帮助和服务。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学院党组织印发《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附件1),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做好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收工作。各学院党组织要及时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避免出现口袋党员。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汇总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doc